河北省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强调: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河南省十部门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明确: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的理念,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突出装配式建筑优势和特点,推行装配式内装,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开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研究实践装配式农房建设。辽宁省七部门印发《辽宁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全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黑龙江省印发《“十四五”城镇住房发展规划》明确:提高住宅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比重;推行装配式和全装修住宅。在权限范围内,进一步研究制定并落实好装配式建筑和全装修建筑在建设、经营等环节的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吉林省印发《吉林省绿色建筑创建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到2025年,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80%。国有资金投资(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体育、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性建筑、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及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应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提升装配式施工水平,大力发展全装修,推行工程总承包,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印发《促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绿色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主城区达到40%以上,其他盟市所在地主城区力争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山东半岛城市群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累计新增绿色建筑面积5亿平方米以上,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山西省印发《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明确:2022年全省当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
安徽省印发《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江苏省印发《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 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宅 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 30%。陕西17部门《共同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住宅建筑实施全装修,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企业、设备、技术、人才等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明确:推行低碳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光伏、光热和风能利用等分布式能源,推行多能互补、安全清洁的城市供热供冷体系。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支持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低碳城市。青海省17部门印发《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其他各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以上。宁夏五部门发文明确:政府投资项目80%采用装配式建筑,2022年50%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进行建设,力争2023年,80%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进行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35%。福建省九部门印发《加快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实施意见》明确:到 2025年,全省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江西省《“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湖北省印发《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规划》明确: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评价认证,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新疆1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全区新增5个国家级和1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建示范项目100个,形成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管理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西藏自治区印发《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到 2025 年,全区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以上。云南省印发《云南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到“十四五”末,城镇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占新开工建筑面积比重预期达30%。
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建材产业发展规划》明确: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要求新型建材产业加强绿色化、智能化、高品质和高性能的新型建材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
重庆市印发《重庆市现代建筑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意见》明确: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
四川省印发《“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在市政桥梁、13综合管廊、城市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行装配式技术,在施工现场办公用房、施工围挡、场地硬化、临时道路等临时设施中推广使用标准化预制部品部件。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到2025年,珠三角地区城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5%以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达到20%以上。
广西印发《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发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有能力辐射东盟和华南、西部省份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军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海南省发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明确:到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个;实现预制构件年产能供需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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